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第32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第32号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32):重金属污染依然突出。湖南省有色金属资源历史上粗放式开发,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土壤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湖南省涉铊企业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多,多次发生铊污染事件。2020年以来,湘江干流22个饮用水水源地中,17个出现铊浓度异常,其中,2020年8月,有12个铊超标。此次督察进驻期间,4月17日,邵阳市隆回县西洋江南岳庙断面铊浓度异常,造成邵阳市两个饮用水水源地铊超标。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水质断面、重点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强化涉铊企业监管执法和重点断面水质监测预警,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
1.按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澧县嘉峰锌业有限公司涉铊风险隐患整治。
2.以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再生)、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涉隔、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
3.严格落实涉隔、砷等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措施。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情况,对相关农田周边在产或关停涉重企业开展涉隔、涉砷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涉隔、涉砷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清单,对列入整治清单中的企业或地块,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4.推动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加强水质安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主体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11月,澧县嘉峰锌业有限公司涉铊风险隐患整治完成,并通过了市级销号。
2.在全市开展了涉铊工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涉铊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行动。
3.印发了《常德市2021年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今年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任务。2021年以来,我市完成了两轮排查工作,以粮食中镉超标点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及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等为重点,结合我市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危废大排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信访举报等相关资料信息,共排查企业96家次。1家企业(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了涉镉等污染源整治清单,并完成了整治任务。
4.制定了《常德市2021年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全市47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并已经销号。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在黄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桃花源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铊因子实时监测,未发现有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7日,共5天。
受理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0736-7873010 0736-7220553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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