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第25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第25号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5):桃源县陬市工业园内企业存在直接将第一类污染物混入污水处理厂,没有按规定在车间处理达标。
整改目标:全面整改桃源高新区陬市片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坚决杜绝一类污染物产生企业车间排口预处理超标排放现象。削减污染物排放问题,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1、全面开展陬市工业园区企业排查。2、针对排查的问题实施分类整治。3、加强陬市工业园区环境监管。
主体责任单位:桃源县委、县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开展了排查,锁定了污染源,查明了问题原因。
2、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采取了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封闭了废水外排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存留废水进行了处理,及时消除了污染,经桃源县的监测分析结果,未对外环境造成危害。同时,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将“一级除铬”升级为“两级除铬”,建立了废水回用系统,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料渣及污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无害化处理,并在车间排口增设了在线监测设施严格管控。
3、实施了追责问责。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降职、降薪处理。
4、加强了园区环境管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环保管家”服务,加强了园区企业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园区6家涉水企业完成了相关整改。
经过审核,拟同意该问题办结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30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736—7223092
联系地址: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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