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为加强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操作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工作。
一、职位计划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科员职位5名。
二、选调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生态环境分局机关、执法局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日
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资料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选调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等。
报名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六楼610室人事科(洞庭大道68号)。联系人:杨岚,联系电话:0736-7224308。
市生态环境局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
面试在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报考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综合考察
审查报考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实地考察了解报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必要时,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综合考察评分细则另行公布)
成绩合成。面试成绩60%和考察成绩40%相加为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考察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在体检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均不超过二次。
(五)确定人选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完成后,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上报选调结果,并办理转任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疫情防控。公开选调各环节,报考者需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严肃考试纪律。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选调工作全程实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中共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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