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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2020年1号)

    2020-12-23 20:2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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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市外部污染带污染传输已经形成,AQI指数小时值已经超过200持续6小时以上,经市蓝天办紧急会商,决定将原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2020年9号)升级,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常德市特护期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常政办函〔2020〕12号)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按照既定的应急减排计划执行到位,具体包含以下措施:

    1.扬尘源管控措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组织暂停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城区建筑工程等基础开挖、填充等污染严重的土石方作业及征拆工程;承担相应工程的渣土车应停止运输;非煤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和石板厂等禁止露天作业,加大对施工场地检查频次。

    2.工业源管控措施。组织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执行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应加强管控,采取限定产量或投料量的方式压减污染排放负荷,通过减少装卸和运输量等方式实施减排。

    3.移动源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各类柴油货车和老旧车(含拖拉机)进入市城区限行区域的规定;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力度。

    请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发布后1小时内报送指令响应情况、24小时内报送指令执行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执行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蓝天办,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指令执行时间:12月23日19时至12月25日24时

    联系人:曾梓峻     电话:7222335    

    传真:7223357     邮箱:cdwgk2010@163. com     

     

    签发人:尹正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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