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8号指令发布
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我市12月10日至12月14日可能出现轻中度污染天气。市蓝天办经紧急会商,决定按照《常德市特护期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常政办函〔2020〕12号)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具体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1.扬尘源管控措施
加密道路保洁清洗作业频次,雾炮车不间断作业,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使用雾炮车,加强工地巡查执法,强化各类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推迟暂缓建筑物拆除施工。
2.工业源管控措施
以当日主导风向上风向为重点,依法加大对涉气排放企业现场检查,重点对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超过45米的高架源、年排放量大于100吨的涉VOCs 企业、砖瓦行业、陶瓷行业、水泥行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率。督促有条件的涉气排放企业在达标排放和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下降低排放负荷,特别是做好重点企业的压氮工作, 指导企业对产生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实施减产或错峰生产。
3.移动源管控措施
加强对区域内柴油货车的通行管控。组织车辆限行绕行;对各类码头、堆场等柴油机械、柴油货车作业区域进行管控;加强对渣土车运输活动的监管检查。
4.面源管控措施
加大巡查频次,依法从严查处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可燃物质焚烧、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加大禁燃区内生产、销售煤炭及其制品行为检查力度。
5.人工降雨措施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请各区县、各部门严格按照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市蓝天办督查组将展开现场督查。
请各单位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及时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响应,执行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12月18日前报送市蓝天办,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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