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0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0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8%,与上月(100%)比较下降了3.2%,与2019年同期比较上升了12.9%;PM2.5平均浓度为33ug/m3,与2019年同期(35ug/m3)下降了5.7%;PM10平均浓度为52ug/m3,与2019年同期(50ug/m3)相比上升了4.0%;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O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5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0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8.5%。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0ug/m3,PM10月均浓度为52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桃源县第12名、津市市第21名、临澧县第24名、澧县第30名、石门县第35名、汉寿县第39名、安乡县第57名。全市14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西湖、津市市、临澧县、柳叶湖、澧县、石门县、汉寿县、西洞庭、安乡县、武陵区、经开区、高新区、鼎城区。
(二)2020年1-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10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1.1%,与2019年同期(76.6%)比较上升了14.5%;PM2.5平均浓度为34ug/m3,与2019年同期(45ug/m3)相比下降了24.4%;PM10平均浓度为45ug/m3,与2019年同期(57ug/m3)相比下降了21.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O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6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10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5%。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1ug/m3,PM10月均浓度为44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桃源县和津市市并列第35名、汉寿县第40名、临澧县第58名、澧县第61名、安乡县第62名、石门县第68名。全市14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和津市市并列、汉寿县、临澧县、柳叶湖、西洞庭和西湖并列、澧县、安乡县、石门县、经开区、鼎城区、武陵区、高新区。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10月水质状况
1.全市地表水水质概况
(1)10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全市共设置60个监测断面,本月监测的56个断面(4个按季度监测)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2个,占92.8%;Ⅳ类水质断面3个(汉寿蒋家嘴、白马湖、安乡珊珀湖),占5.4%,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穿紫河),占1.8%。其中,沅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22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1个,占95.5%,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4.5%;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19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9个,占100%;环洞庭湖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7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7个,占100%;湖库本月8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62.5%,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37.5%。
(2)与上月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增加3.5%,Ⅳ类水质比例减少3.5%,Ⅴ类水质比例减少1.8%,劣Ⅴ类水质比例增加1.8%。其中,穿紫河断面水质由Ⅴ类下降为劣Ⅴ类。
(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增加3.9%,Ⅳ类水质比例减少2%,劣Ⅴ类水质比例减少1.9%。其中,穿紫河断面水质下降4个类别(由Ⅱ类下降为劣Ⅴ类),白马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0月,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汉寿蒋家嘴)。其中,津市窑坡渡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个类别;汉寿坡头、汉寿蒋家嘴、石门三江口、陈家河(四水厂)断面水质类别与上月、上年同期相比均无变化。
(2)按水质综合指数(CWQI)排名,5个断面从好到差依次为汉寿坡头(2.5756)、陈家河(四水厂)(2.7545)、汉寿蒋家嘴(3.4759)、石门三江口(3.5309)、津市窑坡渡(3.8542)。与上年同期相比,5个断面按水质综合指数变化程度(ΔCWQI)均为负值,水质均同比改善,改善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陈家河(四水厂)(-33.16%)、津市窑坡渡(-19.31%)、汉寿坡头(-17.02%)、石门三江口(-8.68%)、汉寿蒋家嘴(-2.67%)。(见附件3)
(3)汉寿坡头断面与上月和上年同期相比,pH、氨氮指标变化幅度较大;陈家河(四水厂)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三江口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pH指标变化幅度较大。
3.省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0月,23个省控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2个,占95.7%;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4.3%。(见附件4)
(2)与上月相比,3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津市石龟山水文站、安乡大鲸港、柳叶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3)与上年同期相比,4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津市窑坡渡、安乡大鲸港、安乡安德芦林铺、柳叶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4.其他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10月,33个非省控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0个,占90.9%;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6.1%;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3%。(见附件4)
(2)与上月相比,11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新河闸上游1000米、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鼎城阳南桥、武陵河洑闸、老渐河鼎城入花山河(富贵村)、石门樟木滩、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汉寿太白湖、鼎城冲天湖由Ⅳ类上升为Ⅲ类;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穿紫河断面水质由Ⅴ类下降为劣Ⅴ类。
(3)与上年同期相比,17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新河闸上游1000米、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鼎城灌溪水文站、武陵河洑闸、老渐河鼎城入花山河(富贵村)、汉寿岩汪湖南洋嘴、鼎城高水、安乡青龙窖、安乡官垱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澧县澹水中河口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汉寿太白湖、鼎城冲天湖由Ⅳ类上升为Ⅲ类,安乡珊珀湖断面水质由劣Ⅴ类上升为Ⅳ类,马家吉闸入沅江口断面水质由劣Ⅴ类上升为Ⅱ类;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白马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穿紫河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劣Ⅴ类。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0月,全市共监测陈家河(常德四水厂)、常德三水厂、常德市黄石水库、澧县王家厂水库、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水库、石门樟木滩、临澧九龙水厂、桃源黄潭洲、澧县滟洲大坝、安乡五里州水厂(大鲸港)、汉寿白鹤洲、津市白龙潭、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沅江饮用水水源等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上期和本期达标率均为100%。
6.水功能区断面水质情况
10月,全市共监测水功能区断面33个,监测指标为pH值、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3项指标。33个断面所测指标均达到相应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类别标准限值,达标率100%。
(二)1-10月水质状况
1.全市地表水水质概况
1-10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60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3个,占88.3%;Ⅳ类水质断面6个(穿紫河、汉寿蒋家嘴、汉寿太白湖、汉寿目平湖、鼎城冲天湖、鼎城五里溪水库),占10%;Ⅴ类水质断面1个(安乡珊珀湖),占1.7%。其中,沅水流域总体水质为优,22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1个,占95.5%,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4.5%;澧水流域总体水质为优,19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9个,占100%;环洞庭湖流域总体水质为优,7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湖库12个监测断面中,Ⅱ类~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50%,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41.7%,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8.3%。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0月,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汉寿蒋家嘴),均达到考核目标。与上年同期相比5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类别均无变化。
(2)按水质综合指数(CWQI)排名,5个断面从好到差依次为陈家河(四水厂)(3.1155)、汉寿坡头(3.1388)、石门三江口(3.1637)、汉寿蒋家嘴(3.4539)、津市窑坡渡(3.6421)。与上年同期相比,5个断面除陈家河(四水厂)(-0.99%)以外ΔCWQI均为正值,水环境质量较上年同期均为变差,变差幅度从小到大依次为石门三江口(1.41%)、汉寿蒋家嘴(3.68%)、津市窑坡渡(3.94%)、汉寿坡头(15.45%)。(见附件5)
(3)与上年同期相比,陈家河(四水厂)断面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三江口断面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汉寿蒋家嘴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津市窑坡渡断面pH、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汉寿坡头断面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
3.省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0月,23个省控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2个,占95.7%;Ⅳ类水质断面1个(汉寿蒋家嘴),占4.3%。
(2)与上年同期相比,3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临澧九龙水厂、沔泗村仙人桥、安乡安德芦林铺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
4.其他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1-10月,37个非省控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1个,占83.8%;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13.5%;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7%。
(3)与上年同期相比,9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老渐河鼎城入花山河(富贵村)、安乡安生、安乡官垱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马家吉闸入沅江口、澧县澹水中河口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和尚桥(东风闸上游50米)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穿紫河、鼎城五里溪水库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10月,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6.水功能区断面水质情况
1-10月,全市共监测水功能区断面33个,所测指标均达到相应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类别标准限值,达标率100%。
三、有关要求
10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下降,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4天,本月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综合1-10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同年有所上升,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45天,1-10月份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厅将大气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倒数后10位的的区县市纳入了市州考核细则,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强化巡查管控,严控内源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 1-10月,石门三江口、汉寿蒋家嘴、津市窑坡渡、汉寿坡头4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较上年同期CWQI水质综合指数变差。请汉寿县、石门县、津市市加强指标分析、精准施策,促进水质改善。
3. 10月,汉寿蒋家嘴、白马湖、安乡珊珀湖断面为Ⅳ类水质,穿紫河断面为劣Ⅴ类水质;穿紫河、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断面较上月和上年同期水质有所下降;白马湖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有所下降。1-10月,穿紫河、汉寿蒋家嘴、汉寿太白湖、汉寿目平湖、鼎城冲天湖、鼎城五里溪水库为Ⅳ类水质,安乡珊珀湖断面为Ⅴ类水质;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和尚桥(东风闸上游50米)、穿紫河、鼎城五里溪水库断面水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请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安乡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马骁骋(7220296,13707421123)
水生态环境科:赵建波(7223092,17774428820)
附件:
1.2020年10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2020年1-10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20年10月“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主要指标状况
4.2020年10月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5.2020年1-10月“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主要指标状况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