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常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划定常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0日,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8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金雪莲
电话:7220296
电子邮箱:274092257@qq.com
附件:关于划定常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