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 关于申领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湖南省推进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湘环发〔2026〕64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发展,要求将在我省辖区内使用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或 2016 年 4 月 1 日(不含)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主要淘汰对象。
一、申领淘汰补贴对象
我区现有属于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且使用10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6台,已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拆解报废。根据机械所有人提交的补贴申报资料,经我局初审,该批次6台机械符合申领补贴条件。
二、淘汰机械补贴公示
现对申领补贴对象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自 2026年8月 25日起至 2026年 9月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向我局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武陵区永安街道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6-7222101
附件:
常德市武陵区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审核通过名单.doc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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