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制表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 法制审核事项 | 承办机构 | 审核依据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经过听证程序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 审批办、水科、固废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 |
2 | 行政处罚 | 拟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数额20万元以上的; (二)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 (三)责令停产整治、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禁止从业的。 | 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 | |
3 | 行政强制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拟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 | 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 |
4 | 其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将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 (五)将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经党组会、局务会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审批办、水科、固废科、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