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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复审结果的公示

    2026-05-22 18:02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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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湘环发〔2026〕41号)规定,我单位已完成纳入生态环境部门实际实施招投标领域行业监管且2023年4月至2026年3月期间竣工项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复审工作。

    经企业自主申报、招标人评定、县市区分局初审等程序,现将本次项目履约业绩信息复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复审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供应等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主要复审内容是项目履约业绩信息和项目履约评价信息情况。具体见附件。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书面形式、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36-7222562

    四、其他事项

    (一)异议须实名书面提出,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需提供详实佐证材料、异议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匿名异议、逾期异议、无实质佐证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先、差异化监管、政策扶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企业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26〕41号)》精神,筛选符合加分情形的优良激励信息,按要求准备好证明材料扫描件,待本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到指定邮箱:hunankjycw@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常德市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项目履约业绩信息统计表.xls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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