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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2025-07-15 10:07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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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委、市委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5〕17号)等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关于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常环发〔2016〕41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见附件1)。

    二、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关于印发《常德市2025年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环发〔2025〕6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上述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附件:

    1.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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