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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辅助开展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项目询价函

    2025-02-12 10:28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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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供应商:

    2025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社会化检测机构辅助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项目。现就各检测因子及相关项目进行询价。

    一、监测项目要求

    1.废水:pH 值、水温、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流量、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磷、六价铬、总铅、总镉、(总)氰化物、氟化物、总汞、总砷、电导率、粪大肠菌群、总氮、总铜、 总锌、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洗涤剂、叶绿素 a、硝基苯、苯胺、溶解氧、硒、镍、总铬、铁、锰、银,游离氯或总氯、烷基汞、总有机碳等。

    2.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流速、烟温、一氧化碳、氟化氢、硫酸雾、氨、氯化氢、PM10、PM2.5、铬酸雾、苯系物、烟度、烟(粉)尘(颗粒物)、烟气黑度、饮食业油烟、硫化氢、铅(气)、汞、砷、硒、镍、镉、铬、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恶臭、臭气浓度、二噁英等。

    3.土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基本监测项目 45 项指标)。

    4.污泥:重金属项目(可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表 9 中相关特性污染物)。

    5.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铁路边界噪声、振动等。

    6.油气回收:气液比、密封性、液阻

    7.采样费:一般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加油站、砖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等进行分别报价。

    8.其他:人员补助、车辆使用费、报告编制费进行分别报价

    以上报价仅作为本单位下阶段开展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内容的定价参考,不作为正式采购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项目的依据。

    二、报价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空气质量等项目监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场地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为保障报价客观,要求供应商能全天24小时接受监测任务,节假日期间能接受执行监测任务。紧急任务要求在60分钟内能到达市城区,其他任务要求在240分钟内达到市城区,根据安排开展监测工作。

    三、提供材料及时限要求

    1.报价表;

    2.营业执照、CMA资质证书;

    3.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于2025年2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材料扫描件或纸质报送至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工

    电话:15873658509

    邮箱:cdhbkjjck@163.com;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附件:报价单.xls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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