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2025年1号)的通知
当前上游污染传输已大幅缓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转好,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短期内再次发生重度污染天的可能较小。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商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 2025 年1月16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2025年1号),应急响应同步终止。
鉴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轻中度污染时段,指令解除后,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要求,依职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管控,督导企业、单位压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落实《关于开展特护期大气污染强化管控的通知》(湘环办函〔2024〕112号)文件要求,强化三级管控,对砖瓦、陶瓷、石灰窑等重点企业进一步协商减排,指导企业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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