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0年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4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6.7%,与上月(96.8%)比较降低了10.1%,与2019年同期比较下降了13.3%;PM2.5平均浓度为36ug/m3,与2019年同期(33ug/m3)上升了9.1%;PM10平均浓度为53ug/m3,与2019年同期(47ug/m3)相比上升了12.8%;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10。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5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4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5.3%。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1.9ug/m3,PM10月均浓度为49.6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桃源县第18名、津市市第20名、临澧县第35名、汉寿县第39名、石门县第42名、安乡县第48名、澧县第54名。全市14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津市市、临澧县、汉寿县、西洞庭、石门县、安乡县、柳叶湖、澧县、西湖、经开区、武陵区、高新区、鼎城区。
(二)2020年1-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4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2%,与2019年同期(70%)比较上升了10.2%;PM2.5平均浓度为49ug/m3,与2019年同期(66ug/m3)相比下降了25.8%;PM10平均浓度为55ug/m3,与2019年同期(67ug/m3)相比下降了17.9%;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10。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7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4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89.5%。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42.2ug/m3,PM10月均浓度为54.6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津市市第31名、汉寿县和桃源县并列第47名、临澧县第69名、澧县第73名、安乡县第75名、石门县第82名。全市14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汉寿县和桃源县并列、临澧县、西洞庭、澧县、安乡县、西湖、柳叶湖、石门县、经开区、高新区、鼎城区、武陵区。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4月江河及湖库水质状况
4月份,全市共监测江河及湖库断面(点)51个。Ⅰ-Ⅲ类水质断面48个,Ⅳ类水质断面3个(3个县控断面未纳入统计)。沅江流域21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断面16个,占76.2%,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23.8%;沅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澧水流域15个断面,Ⅰ-Ⅱ类水质断面12个,占80.0%;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20.0%;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环洞庭湖流域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5个,Ⅲ类水质2个,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状况为优。本月湖库共监测8个断面,Ⅱ-Ⅲ类水质湖库5个,占62.5%;Ⅳ类水质湖库3个,占37.5%。
1.Ⅳ类水质断面:汉寿县蒋家嘴,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浓度为0.066mg/L,超标倍数为0.3倍; 汉寿县太白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浓度为0.060mg/L,超标倍数为0.2倍;安乡县珊珀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浓度为0.100mg/L,超标倍数为1.0倍。
2.与上月相比,19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11断面水质改善,8个断面水质下降。
水质改善的断面为:三水厂、马家吉新河闸上游1000米、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老渐河鼎城区入花山河、汉寿县向阳河、穿紫河、石门县樟木滩、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临澧县九龙水厂、安乡县官垱、鼎城区冲天湖。
水质下降的断面为:新渐河鼎城区入武陵区、石门县佘市桥、安乡县安生、荆州市乌溪沟、汉寿县太白湖、柳叶湖。
3.与2019年同期相比,11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6个断面水质改善,5个断面水质下降。
与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改善的断面为:三水厂、老渐河鼎城区入花山河、穿紫河、石门县樟木滩、澧县宋家渡、安乡县官垱。
与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的断面为:临澧县沔泗村仙人桥、汉寿县蒋家嘴、汉寿县太白湖、安乡县珊珀湖。
(二)4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4月份,全市共监测了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上月和本月达标率均为100%。
(三)“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本月,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蒋家嘴断面总磷浓度为0.066mg/L,其余指标均达到Ⅱ类;其余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满足2020年考核目标要求。
(四)水功能区断面水质情况
4月份,全市共监测水功能区断面33个。监测指标为pH、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3项指标,33个断面均达相应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类别标准限值,达标率100%。
三、有关要求
4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下降,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4天,本月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均未排名后10位。综合1-4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同年有所上升,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13天,1-4月份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除石门县,均未排名后10位。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厅将大气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倒数后10位的的区县市纳入了市州考核细则,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强化巡查管控,严控内源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 4月份,汉寿县蒋家嘴、汉寿县太白湖、安乡县珊珀湖断面水质为Ⅳ类,请汉寿县、安乡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3. 4月份,新渐河鼎城区入武陵区、石门县佘市桥、安乡县安生、柳叶湖断面较上月水质有所下降;临澧县沔泗村仙人桥断面较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请鼎城区、石门县、临澧县、安乡县、桃源县、汉寿县、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马骁骋(7220296,13707421123)
水生态环境科:唐嶷(7223092,13974279605)
附件: 1.2020年4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2020年1~4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20年4月常德市地表水水质变化和重点监控断面水质状况
4.2020年4月常德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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