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0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3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8%,与上月比较上升了10.6%,与2019年同期比较下降了3.2%;PM2.5平均浓度为41ug/m3,与2019年同期(41ug/m3)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58ug/m3,与2019年同期(56ug/m3)相比上升了3.6%;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10。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4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3月,11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8.5%。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6.8ug/m3,PM10月均浓度为57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津市市第37名、汉寿县第50名、安乡县第53名、桃源县第67名、澧县第80名、临澧县第83名、石门县第88名。全市11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汉寿县、安乡县、桃源县、澧县、柳叶湖、临澧县、石门县、武陵区、鼎城区和经开区并列。
(二)2020年1-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3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8.0%,与2019年同期比较上升了18%;PM2.5平均浓度为54ug/m3,与2019年同期(77ug/m3)相比下降了29.9%;PM10平均浓度为55ug/m3,与2019年同期(73ug/m3)相比下降了24.7%;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10。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0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3月,11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87.4%。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46.2ug/m3,PM10月均浓度为56.9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津市市第44名、汉寿县第53名、桃源县第60名、安乡县第70名、澧县第76名、临澧县第80名、石门县第85名。全市11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汉寿县、桃源县、安乡县、澧县、临澧县、柳叶湖、经开区、石门县、武陵区、鼎城区。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3月份,全市共应监测水质控制断面59个(马家吉河马家吉闸入沅江口断面因新建电排工程,施工期间无水排入沅江,暂停监测),共统计56个(3个县控断面未纳入统计)。沅江流域21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断面14个,占66.7%,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23.8%;沅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澧水流域16个断面,Ⅰ~Ⅱ类水质断面12个,占75.0%;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25.0%;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环洞庭湖流域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6个,Ⅲ类水质1个,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状况为优。本月湖库共监测12个断面,Ⅱ~Ⅲ类水质湖库9个,占75.0%;Ⅳ类水质湖库3个,占25.0%。
(一)3月江河及湖库水质状况
3月份,全市共监测江河及湖库断面(点)56个。Ⅰ~Ⅲ类水质断面51个,Ⅳ类水质断面4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
其中Ⅳ类水质断面是: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倍数为0.02倍;汉寿县蒋家嘴,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倍数为0.2倍;鼎城区冲天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倍数为0.4倍;安乡县珊珀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倍数为0.6倍。
Ⅴ类水质断面是:穿紫河,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倍数为0.57倍。
与上月相比,24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13断面水质改善,11个断面水质下降。
水质改善的断面为:桃源县凌津滩(水质从Ⅱ类改善至Ⅰ类)、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东风河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处(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水质从Ⅴ类改善至Ⅲ类)、石门县樟木滩(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临澧县张公庙(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澧县宋家渡(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石门县佘市桥(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安乡县大鲸港(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安乡县安德芦林铺(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安乡县安生(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汉寿县太白湖(水质从Ⅳ类改善至Ⅲ类)、汉寿县目平湖(水质从Ⅳ类改善至Ⅲ类)。
水质下降的断面为:桃源县观音寺(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汉寿县高水(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老渐河鼎城区入花山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汉寿县向阳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穿紫河(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Ⅴ类)、石门三江口(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津市市窑坡渡(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临澧县沔泗村仙人桥(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津市市小渡口镇五公村(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汉寿县蒋家嘴(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滨湖公园(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
与2019年同期相比,18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9个断面水质改善,9个断面水质下降。
与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改善的断面有:桃源县高湾(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枉水鼎城区入经开区(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临澧县张公庙(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津市市窑坡渡(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津市市石龟山水文站(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安乡县大鲸港(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安乡县安德芦林铺(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安乡县安生(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汉寿县目平湖(水质从Ⅳ类改善至Ⅲ类)。
与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的断面有: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汉寿县向阳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穿紫河(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Ⅴ类)、石门三江口(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临澧县沔泗村仙人桥(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安乡县珊珀湖(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石门县皂市水库(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
(二)3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3月份,全市共监测了14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监测指标为61项。
常德城区三水厂、常德城区四水厂、桃源县黄潭洲、石门县樟木滩、澧县滟洲大坝上游、澧县王家厂水库、临澧县九龙水厂、安乡县大鲸港、津市市白龙潭、汉寿县白鹤洲、常德市黄石水库、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水库、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沅江饮用水水源、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红旗水库,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上月和本月达标率均为100%。
(三)“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本月,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20年考核目标要求。
(四)水功能区断面水质情况
3月份,全市共监测水功能区断面33个。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33个断面均达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三、有关要求
1.3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上升,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1天,本月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除临澧县、石门县,均未排名后10位。综合1-3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同年有所上升,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17天,1-3月份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除石门县,均未排名后10位。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厅将大气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倒数后10位的的区县市纳入了市州考核细则,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强化巡查管控,严控内源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 3月份,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汉寿县蒋家嘴、鼎城区冲天湖、安乡县珊珀湖、断面水质为Ⅳ类,穿紫河水质为Ⅴ类,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鼎城区、汉寿县、安乡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3. 3月份,老渐河鼎城区入花山河、汉寿县高水、汉寿县向阳河、临澧县沔泗村仙人桥、津市市小渡口镇五公村、滨湖公园断面较上月水质有所下降;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汉寿县向阳河、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断面较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请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县、临澧县、津市市、汉寿县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马骁骋(7220296,13707421123)
水生态环境科:唐嶷(7223092,13974279605)
附件: 1.2020年3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2020年1~3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20年3月常德市地表水水质变化和重点监控断面水质状况
4.2020年3月常德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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