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2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0年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6.2%,与上月比较上升了34.6%,与2019年同期比较上升了21.9%;PM2.5平均浓度为47ug/m3,与2019年同期(70ug/m3)相比下降了32.9%;PM10平均浓度为49ug/m3,与2019年同期(66ug/m3)相比下降了25.8%;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10。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0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2月,11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0.7%。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41.5ug/m3,PM10月均浓度为50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桃源县第63名、临澧县第79名、津市市和汉寿县并列第84名、安乡县第86名、石门县第88名、澧县第89名。全市11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汉寿县、安乡县、桃源县、柳叶湖、澧县、临澧县、经开区、石门县、鼎城区和武陵区并列。
(二)2020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4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8.3%,与2019年同期比较上升了29.3%;PM2.5平均浓度为60ug/m3,与2019年同期(97ug/m3)相比下降了38.1%;PM10平均浓度为54ug/m3,与2019年同期(82ug/m3)相比下降了34.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9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2月,11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81.6%。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51.1ug/m3,PM10月均浓度为56.8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津市市第45名、汉寿县第52名、桃源县第64名、澧县第73名、临澧县第75名、安乡县第78名、石门县第83名。全市11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汉寿县、桃源县、澧县、临澧县、安乡县、经开区、柳叶湖和石门县并列、鼎城区、武陵区。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2月份,全市共应监测水质控制断面53个(马家吉河马家吉闸入沅江口断面因新建电排工程,施工期间无水排入沅江,暂停监测),共统计49个(3个县控断面未纳入统计)。沅江流域21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断面15个,占71.4%,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19.0%;沅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澧水流域15个断面,Ⅰ~Ⅱ类水质断面8个,占53.3%;Ⅲ类水质断面7个,占46.7%;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环洞庭湖流域6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Ⅲ类水质4个,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状况为优。本月湖库共监测8个断面,Ⅱ~Ⅲ类水质湖库5个,占62.5%;Ⅳ类水质湖库3个,占37.5%。
(一)2月江河及湖库水质状况
2月份,全市共监测江河及湖库断面(点)50个。Ⅰ~Ⅲ类水质断面45个,Ⅳ类水质断面4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
其中Ⅳ类水质断面是: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倍数分别为0.26倍、0.12倍;鼎城区冲天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倍数为0.4倍;汉寿县太白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倍数为0.2倍;安乡县珊珀湖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倍数为0.8倍。
Ⅴ类水质断面是: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倍数为0.57倍。
与上月相比,18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4断面水质改善,14个断面水质下降。
水质改善的断面为:桃源县观音寺(水质从Ⅱ类改善至Ⅰ类)、新渐河鼎城入武陵区(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石门三江口(水质从Ⅱ类改善至Ⅰ类)、汉寿蒋家嘴(水质从Ⅳ类改善至Ⅲ类)。
水质下降的断面为:桃源县凌津滩(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马家吉新河闸上游1000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东风河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处(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Ⅴ类)、穿紫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石门县樟木滩(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Ⅲ类)、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临澧县张公庙(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澧县宋家渡(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津市市石龟山水文站(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石门县渫水入澧水(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安乡县大鲸港(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安乡县安德芦林铺(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
与2019年同期相比,23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10个断面水质改善,13个断面水质下降。
与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改善的断面有:桃源县观音寺(水质从Ⅱ类改善至Ⅰ类)、汉寿高水(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枉水鼎城入经开区(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汉寿县向阳河(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石门三江口(水质从Ⅱ类改善至Ⅰ类)、津市市窑坡渡(水质从Ⅱ类改善至Ⅰ类)、安乡县青龙窖(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白马湖(水质从Ⅳ类改善至Ⅲ类)、滨湖公园(水质从Ⅲ类改善至Ⅱ类)。
与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的断面有: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Ⅳ类)、东风河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处(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水质从Ⅳ类下降至Ⅴ类)、石门县樟木滩(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澧县宋家渡(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石门县佘市桥(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临澧县九龙水厂(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石门县渫水入澧水(水质从Ⅰ类下降至Ⅱ类)、汉寿县太白湖(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鼎城区冲天湖(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安乡县珊珀湖(水质从Ⅲ类下降至Ⅳ类)、津市市西毛里湖(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
(二)2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月份,全市共监测了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其中,市本级饮用水水源地三水厂取水口、四水厂取水口监测指标为61项,各县市7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指标为29项。
常德城区三水厂、常德城区四水厂、桃源县黄潭洲、石门县樟木滩、澧县滟洲大坝上游、临澧县九龙水厂、安乡县大鲸港、津市市白龙潭、汉寿县白鹤洲,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上月和本月达标率均为100%。
(三)“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本月,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20年考核目标要求。
(四)水功能区断面水质情况
2月份,全市共监测水功能区断面33个。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32个断面均达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三、有关要求
1.2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上升,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7天,本月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除临澧县、桃源县,均排名后10位。综合1-2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上升,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18天,1-2月份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除石门县,均未排名后10位。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厅将大气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倒数后10位的的区县市纳入了市州考核细则,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强化巡查管控,严控内源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 2月份,马家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鼎城区冲天湖、汉寿县太白湖、安乡县珊珀湖断面水质为Ⅳ类,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水质为Ⅴ类,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鼎城区、汉寿县、安乡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3. 2月份,桃源县凌津滩、马家吉新河闸上游1000米、东风河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处、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穿紫河、石门县樟木滩、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临澧县张公庙、澧县宋家渡、津市市石龟山水文站、石门县渫水入澧水、安乡县大鲸港、安乡县安德芦林铺断面较上月水质有所下降;东风河金陵水库大坝分水闸出口处、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石门县樟木滩、石门县易家渡叶家坪村、澧县宋家渡、石门县佘市桥、临澧县九龙水厂、石门县渫水入澧水较2019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请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源县、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市、安乡县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马骁骋(7220296,13707421123)
水生态环境科:唐嶷(7223092,13974279605)
附件: 1.2020年2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2020年1-2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20年2月常德市地表水水质变化和重点监控断面水质状况
4.2020年2月常德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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