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常生环委发〔2020〕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切实营造文明健康的清明祭扫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现就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扫。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早动员部署清明文明祭扫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以及短信、微信温馨提示等,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切实改变焚烧纸钱、冥币、祭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方式,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文明、低碳、清洁、环保、安全的祭扫方式来开展祭祀活动。
二、明确监管重点。各地要对清明祭扫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3月27日-4月10日),实施盯守监控。对公墓等重点区域,要严格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切实减少因祭祀活动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
三、加强巡查管控。各地要组织专门巡查队伍,严格落实祭扫巡查监控责任。对已明文禁止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祭扫服务场所,应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对乡镇群众扫墓重点地区、重点道路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强化森林防火监管;对乡村仍在采取传统方式焚烧纸钱、冥币等开展祭祀活动的,要提前介入,实施劝导,确保祭扫活动在空旷区域进行,严防火灾事故。
四、严格追责问责。清明期间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控不力,导致污染天气且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后10 名的,将对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
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规范清明祭祀用品销售市场经营秩序和保护环境工作,倡导文明低碳祭祀、安全扫墓的社会风俗,打造绿色、生态、和谐清明。有关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动员部署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加盖单位后分别于3月28日、4月12日前报送市生环委办。(联系人:马骁骋,电话:7220296,电子邮箱:2031239863@qq.com)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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