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公示
采 购 需 求
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监管机制,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抽测。”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确保助力“蓝天保卫战”,市蓝天办将对全市秸秆禁烧全时段、全方位、全区域性进行管理,通过降低火点数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拟购买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70天。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4日
常德市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政府采购招标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常德市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项目拟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二、招标项目: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
三、开标时间:2020年3月9日下午15:30
四、开标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天数(天) | 预算(万元) |
1 | 秸秆焚烧火点无人机遥感航拍服务 | 70 | 21万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报价一览表
6、实施方案(自拟)
四、本次招标采用竞价方式:以符合参数标准的并满足客户需求的最低报价中标,并当场宣布。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807)。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3月9日12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邀请招标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电 话:0736-7220296
联系人:马骁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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