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暂行)》方案出台
《常德市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暂行)》方案出台
为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日前,市环境监测站出台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此举标志着我市突出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据统计,2005年1~11月,仅上报到国家环保总局的就有36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重特大和特大事故分别为3起和10起,而在2006年正月初四津市发生的液碱泄漏事件,更突显我市严峻的环境形势。此次出台的《预案》是参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预案模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预案》成立了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应急监测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责,严格规范了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处理程序,建立了预案值班制度和预案处置台帐制度,力求保证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能够“指挥灵、联得上、报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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