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桃源县桃花源铸造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环发〔2023〕26号)和《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林保〔2023〕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常德市桃源县桃花源铸造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交办问题:
桃花源铸造厂位于桃花源风景名胜二级保护区(桃源县)范围内,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应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否则与问题销号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1.拆除施工厂房、员工宿舍、食堂等违规建筑。
2.撤出现场老旧设备。
(二)整改措施
1.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完成整改销号前无生产经营行为。
2.切断桃花源铸造厂工业用电,保留厂区生活用电。
3.对厂房等违规建筑实施拆除。
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7月23日,电力部门切断桃花源铸造厂工业用电,8月29日,桃花源铸造厂与施工方签订机械买卖合同。8月31日,施工方进驻铸造厂,开始拆除工作。10月21日桃花源铸造厂厂房、员工宿舍、食堂等违规建筑拆除完成,现场老旧设备全部撤出。2024年10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对桃花源铸造厂问题整改情况联合开展了现场验收,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目标要求,可以进入下一步销号程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4368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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