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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询价函

2024-11-04 09:53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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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字体:小 大】

因档案管理需要,我单位拟就202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服务内容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编目、装盒等重要工作。具体数量以现场勘查为准。

2. 确保档案整理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便于查询、利用和保管。

3. 对整理后的部分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包括扫描、图像优化、数据录入等,确保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和准确性。

4.部分存量文书档案备查整理。

5.承担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免费培训。

6.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所整理档案的迎检等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专业档案整理机构,整理机构业务范围应含有档案整理服务、档案数字化加工等相关项目。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至少有1人,具备档案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具有档案专业3年以上档案整理服务经验,且人员在所投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8月-10月)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5.投标人竞价前应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采购服务范围等现场考察,并出具勘查回执单,未经现场勘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供应商。勘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5时(北京时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报价一览表。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中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705)。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电  话: 0736-7222562       联系人:杨漪雯

附件:现场勘察回执单.doc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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