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无偿收回11家企业排污权指标纳入政府储备的公示
今年4月15日我局在局官网对全市欠缴2021年1月1日前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进行了公告催缴,并告知相关企业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缴费手续,催缴公告发布后,仍有11家企业逾期未补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对逾期未补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11家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我局依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环发 [2024]3号)等文件规定,无偿收回这11家企业排污权指标纳入政府储备。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736-7257303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