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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开展市本级农村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4-03-20 16:00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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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 【字体:小 大】

    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市本级农村监测项目服务事项,现邀请各相关机构该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市本级农村监测项目

    二、主要服务内容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 市城区千吨万人(地表水型点位16处、地下水型22处,2次)、千人以上监测点位中(地下水28个、地表水18个,1次)中石油类、阴离子洗涤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铝、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因子;农灌区(3个,2次)阴离子洗涤剂、全盐量、硫化物、砷、汞、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数等因子。

    三、项目报价因素说明:

    1、控制价:含税价格18万元人民币(超出控制价按无效价处理)。

    2、邀请机构所报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并考虑风险因素等⼀切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的环境监测项目范围涵盖所需开展的监测项目90%以上,并注明外包项目;

    3、供应商在湖南省内有开展环境监测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与资质认定证书标注的检测场所相一致;拥有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设施等,并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一览表;

    5、 其他说明: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款;

    6、被询价的检测机构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科技监测科(605)。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736-7222032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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