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指令(2023年4号)
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受北方污染传输和本地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150将持续72小时以上。依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经市蓝天办紧急会商并报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自2023年12月27日23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号指令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4号指令,请各单位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场所户外旅游活动采取缩短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参观人员有序疏导等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延期举行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加强三甲医院呼吸及心血管门、急诊就诊情况监测,包括就诊人数、就诊疾病种类、抢救、住院、死亡等情况。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执行压氮减排,相关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鼓励垃圾发电厂压减负荷50%以上。
2.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组织暂停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污染严重的土石方作业(常德高铁站等民生重点工程除外),承担相应工程的渣土车应停止运输。
3.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5.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6.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7.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8.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市指挥部督促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相关县市区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管控。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超低排放机组优先发电。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物质锅炉参照燃气锅炉标准执行。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的监管,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并检查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作。重点检查有烧结工艺砖瓦、石灰、陶瓷、水泥、混凝土搅拌企业、45米以上高架源,以及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涉及VOCs的相关企业停产实施情况,对未落实指令的企业按照《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处置。
2.扬尘源管控。施工工地按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作业,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及其他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械清扫、洒水、冲洗3次(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摄氏度以下除外)。加大对渣土运输扬尘等行为的巡查力度。
3.移动源管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常德市城区内应采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划定区域限制车辆通行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面源管控。从严查处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焚烧、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
5.强化保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大预测预报力度、对县市区加大指调度力度。
请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指令”发布后1小时内报送指令响应情况、24小时内报送指令执行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执行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蓝天办,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指令执行时间:12月27日23时至蓝天办发布解除指令止
联系人:曾梓峻 电话:7222335
传 真:7223357 邮箱:cdwgk2010@163. com
常德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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