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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询价函

2023-08-07 08:5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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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开展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就相关经费进行询价,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为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需聘请第三方公司负责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对企业现场踏勘,编制15个企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总体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报名前自行组织项目实地踏勘。

3、供应商需具备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调研人员、资料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等工作人员共3名及以上;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报价一览表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808)。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电  话:  0736-7222335        联系人:曾梓峻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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