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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市市一居民因焚烧枯草污染空气被处罚

    2021-01-14 10:2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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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市市毛里湖镇居民刘某日前因焚烧枯草污染空气,被处罚款并被责令写出检查书。

    1月12日下午4点半左右,津市市毛里湖镇灯塔社区十二组居民焚烧枯草被常德市督查组现场发现,津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陈顺勇闻讯马上调度蓝天办、农业农村局和毛里湖镇政府,对该违规焚烧行为进行查处。农业农村局迅速行动,对灯塔社区十二组居民刘某违规焚烧枯草事件立案调查,对当事人刘某处500元罚款,毛里湖镇政府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镇。

    当下全市迎来一段晴好天气,焚烧枯草和秸秆现象有所抬头。津市市委市政府将以此案查处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压实镇村责任,严格问责追责,对焚烧垃圾、秸秆、枯枝杂草等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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