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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停13家,处罚21家,立案审查2人, 汉寿“散乱污”整治“连根拔起”

    2020-12-25 08: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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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汉寿县“散乱污”企业问题已整改完毕,13家违规生产樟脑油企业已全部关停,企业造成污染已及时治理,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省督察组进驻常德期间,发现汉寿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不实,蒋家嘴镇、军山铺镇、太子庙镇、崔家桥镇4个乡镇仍存在13家企业违规生产樟脑油。其中,军山铺镇有6家,情况最为严重。从督察抽查情况来看,违规企业均采用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燃煤小锅炉,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粉尘等污染物的烟气直接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外环境;现场环境混乱,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物料、燃煤随意堆放,跑冒滴漏情况严重。

    11月3日,接到省督察组交办问题,汉寿县迅速部署,立即开展了“散乱污”及樟脑油生产企业整治工作。当日,对13家企业进行了停水、停电。截止11月15日,13家企业的原材料、设备、产品已全面清除。企业所产生废水也已经全部送往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处理。汉寿县纪监委对县工信局、军山铺镇2个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对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军山铺镇4个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随后,汉寿县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21家问题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据悉,截止11月底,21家企业问题已通过县相关部门验收,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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