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放油烟,石门一餐馆被罚5000元
近日,石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楚江大队接市民投诉,楚江街道澧阳东路一临街餐馆油烟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接市民投诉后,楚江大队立即派遣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餐馆的油烟净化设施因常年置于室外且未定期进行后期清洗维护,导致该设备严重生锈,致使其已丧失了油烟净化功能。该餐馆经营业主在设施损坏后,也一直未进行维修更换,任由厨房内所产生的油烟仅经排风扇但未经油烟净化设施无组织直排室外,对相邻居民小区的空气造成严重污染,油污随地横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周边的居民生活环境。
石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遂责令该餐馆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餐馆依法给予了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经过执法人员的现场复查确认,该餐馆经营业主已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维修并保证了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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