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整治风暴刮向“散乱污”企业
11月3日,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汉寿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及违规扩产樟脑油等问题后,汉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强力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家樟脑油提取“散乱污”企业已全部断水断电,其中9家已完成清原材料、清产品、清设备;县纪委立案审查2人、组织处理4人,迅速完成了阶段性整治任务,周边群众反响良好。
1.快速反应,周密部署
11月3日,县委书记车世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要求迅速落实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推进整治工作落地落细,切实做到“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并实地督导了整治工作。11月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功表深入到蒋家嘴、军山铺、太子庙、崔家桥等乡镇现场调度整治工作,要求整治责任上肩上心,整治举措从严从快,完成整改任务对标对表。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督导部署樟脑油提取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了整治工作“一盘棋”格局。
县委书记车世忠督导环保督察整治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功表督导樟脑油企业整治工作
2.科学施策,缜密推进
迅速制定并实施汉寿县樟脑油提取“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成立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及相关乡镇(街道)组成的整治工作专班,设立4个联合工作小组逐一进驻樟脑油提取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依法依规的原则,及时协助、督导企业转运原辅材料、拆除锅炉等机械设备;同时,企业所在乡镇安排专人一对一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有效推进。
樟脑油企业设备拆除现场
3从重处罚,严肃问责
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管理局严格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依法依规对相关涉事企业快速处理,9家樟脑油提取“散乱污”企业已全实现“两断三清”。县纪监委迅速介入,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县工信局、军山铺镇2个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对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军山铺镇4个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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