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获得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较好的县”
日前,国家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公布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石门县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1.19分,管理评分连续三年获全省第一,获得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较好的县”殊荣,获得中央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24亿元。
据悉,我省共55个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显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县域52个,生态环境质量“轻微变好”县域3个,石门位列其中。
满城橘树齐挂果,一弯碧水涟秋色。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赋予了石门县绿色发展优势,如何走好特色发展之路,实现生态和经济相得益彰、互利共赢,石门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精准施策,交出了一份绿色生态与经济发展共赢的高分答卷。
近年来,石门县始终秉持“两山论”理念,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实施全领域、全方位治理,全力争先创优、实干苦干,成效喜人:大力实施护林增绿工程,森林蓄积量由封山禁伐前的358万立方米增至938万立方米,林地面积43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6.8%上升至68.1%;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利用海螺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理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无害化厕所改造39351座,建造乡镇污水处理厂22个;严控秸秆焚烧,加强扬尘管控,通过“散乱污”专项整治,取缔两家藕煤厂收缴小煤炉60余个。
石门县矢志不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创建两大战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先后喜获多项荣誉和称号:“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湖南省生态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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