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抓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市蓝天办1号指令发布以来,澧县公安局澧浦派出所联合澧浦街道安监站,在辖区范围内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处了3起非法储存(购买、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这是该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最新成果。
为切实抓好2024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县政府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高家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卫雄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印发了“三书二信一方案一通告”,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致全县公职人员的一封信、致全体中小学生的一封信、《2024年澧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先行并家喻户晓。
1月9日,澧县集中动员部署2024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将禁燃禁放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协同发力,加强调度,强化宣传,做到排查巡查无死角、严厉打击不手软、值班值守保重点、督导督查全覆盖、奖惩问责动真格,用超常规的工作力度,打好打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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