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下沉工作任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陆续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8个省(区)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基本完成下沉工作任务。
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通过下沉工作,查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目前已分三批集中通报24个典型案例。各督察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下沉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下沉工作进一步传导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并通过回访群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有关省(区)均高度重视督察配合和督察整改工作,积极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8省(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通过现场调研督办、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以及加强约谈问责和立案查处等方式,大力推动督察配合和整改工作。经过督察双方共同努力,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整改不到位甚至污染反弹的问题得到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截至4月28日晚20:00,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7645件,受理有效举报22431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区)转办19421件。相关省(区)已办结5479件,阶段办结4463件。其中,立案处罚1375家,罚款12354.47万元;立案侦查85件,拘留55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981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372人。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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