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常德市城区开展高排放机动车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19〕14号)和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常德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环发〔2019〕17号)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国Ⅲ及以下标准的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及正常行驶状态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
二、整治时间
2019年9月26日-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市中心城区重点整治老旧燃气车辆及正常行驶状态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货车限行区及以外区域重点整治国Ⅲ及以下标准的柴油货车。
四、整治内容
1.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
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利用市机动车排气监控平台,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环检前置落到实处,确保各排放检验机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排放检验工作。
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排放检测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实现全覆盖。
2.对重点整治区域开展联合执法。
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生态环境部门配合,成立执法小分队,携带便携式检测设备,在柴油货车、老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主要通道,进入市区的主要卡口,采取“不定时、流动式、抓现行”的方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发现有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查获一起处罚一起。
由交警支队牵头,加大对高速公路高污染排放车的监管,要严把市际入口关,发现有外籍持续冒黑烟机动车即将驶入本市的,一律予以劝返处理。
3.强化重点企业柴油货车的监督抽测。
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市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实施对柴油货车超过20辆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抽测。督促指导相关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帐。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按“双随机”模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并将企业的失信、守信行为记录企业名下,并实时共享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和激励。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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