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
各机动车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认实联〔2018〕38号)要求,2018年10月16日至26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对全市20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检测机构高度重视,对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抓整改。各环检机构接到通知后都非常重视,对照下发的检查表进行了整改完善。其中检查情况较好的有政德、科信、锦泰、快安检测站。
2.各检测机构履职尽责,检测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各检测机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检测工作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测机动车187369辆,初检合格率为90.85%,整体合格率为99.68%,市环保局监控平台总体审核合格率为95.23%。
3.各检测机构强化管理,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各检测站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重安全防事故摆在检测工作首位,从去年实施机动车环检以来,全市20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没有发生一起安全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录像存储未达到保存12个月要求;
2.缺少重型车辆或轻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3.检测时未按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4.温湿度传感器不符合要求或摆放位置不正确;
5.检测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6.检测双排气管车辆时未插入双取样管;
(二)个性问题
1.安乡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湘A4B26K检测时引车员在检测过程中下车,兼任操作员;
(2)岗位职责仅有引车员职责,没有其他岗位职责;
(3)检测设备无设备标签;
(4)缺少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标识;
(5)地面指示区域不清晰,环检区域外检区在待检区之前,处于后摄像头区域内,设置不合理;
(6)湘FDJ136检测过程中,采样管插入深度未达到400mm;
(7)转速仪测量值不准确,需更换;
(8)现有尾气加长管尺寸型号不齐;
(9)视频录像机存储容量过小;
(10)标气(1)GB7258标准未更新认可;
(11)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7258未更新;
(12)检测设备采购供方质量安全评价不完善;
(13)外检缺项(湘J91075货车未检反光标志、轮胎磨损等项目);
(14)检测设备计量检定资料未提供,且现场未进行设备计量标示。
2.西湖管理区政安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湘J09641检测时取样管插入深度未达到400mm;
(2)柴油检测设备取样管超长;
(3)存储空间不足,未达到保存12个月要求;
(4)场地设备摆放存在问题,降温风扇摆放不正确;
(5)湘J32X66检测过程中未按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6)检测过程中引车员下车;
(7)外检不规范。湘J32X66三角架由站方提供照相;
(8)底盘检验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未检测先予判定;
(9)湘JA5117底盘动态检验项目检测时引车员与检验员没有配合检验;
(10)GB7258国标更新不及时;
(11)比对检验今年暂未开展;
(12)检验报告认证标志使用欠规范。
3.临澧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站
(1)柴油校车检测线上排废,黑烟很大;
(2)汽油车取样管道过长;
(3)温湿度传感器摆放位置不正确;
(4)无重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5)湘J5Q119检测过程中外检存在问题,水箱温度过高,导致检测水箱开锅;
(5)录像存储未达到保存12个月要求;
(6)GB7258国标更新不及时,仍依据2012年版;
(7)环检取样探头(货车)不符合要求,取样不规范(深度不够)。
4.石门县三和机动车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1)湘J68L53检测过程中未按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2)温湿度传感器摆放位置不正确,未放在室外;
(3)二线检测设备未恒温;
(4)无大、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5)待检区不明显,车辆等待区域停车不规范;
(6)原始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归档存放不规范。档案室存放的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未分类存放。
5.湖南鹏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温湿度传感器摆放位置不正确;
(2)检测2线未配备三角木;
(3)无小型车尾气加长管;
(4)引车员未一岗专职,兼任操作员;
(5)车辆检测完毕后非引车员开车下线;
(6)今年未开展对比检验;
(7)原始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档案存放环境条件不达标。
6.安乡县天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无大型车尾气加长管;
(2)柴油检测线温湿度传感器不符合要求;
(3)湘J18216检测过程中未按检测软件提示操作;
(4)场地临街,存在安全隐患;
(5)柴油检测线缺少限高、限宽标识;
(6)录像存储达不到12个月要求;
(7)环检2线温湿度设备设置不规范;
(8)环检设备计量标志不规范;
(9)检测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归档存放环境条件不达标;
(10)检测设备采购供方质量安全评价不完善。
7.津市市长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录像存储达不到12个月要求;
(2)未安装水过滤器:
(3)尾气分析仪取样管超长;
(4)湘J777RW检测过程中未使用前轮挡;
(5)车辆稳态工况法检测过程中未按检测软件提示操作;
(6)外检不规范,外检员签字太草,且有漏检现象存在;
(7)引车员证驾不符;
(8)底盘动态检验项目检验时引车员与检验员在转向节检验配合不到位;
(9)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归档存放环境条件不达标。
8.汉寿县海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站
(1)湘J3BF88检测过程中,未按照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人工检验部分未检测,未判定上环标线;
(2)检测过程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使用前轮挡;
(3)无大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4)温湿度传感器摆放位置不正确;
(5)零气标气超期;
(6)录像机存储空间不足,不能达到12个月;
(7)缺少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标识;
(8)外检区域禁止标线未划定;
(9)设备计量标定错误;
(10)检验报告欠规范;
(11)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档案存放没有独立档案室,且存放环境不达标。
9.桃源县三特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缺少大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2)检测过程中未做防护,未使用前轮挡和后轮档;
(3)检测过程中,未按照检测软件提示,提前插入取样管;
(4)2线柴油车取样管长度未达到400mm。
10.常德锦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设备三色标识过期,未及时更换;
(2)录像机存储未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3)检测1线水过滤器需更换;
(4)缺少大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5)稳态工况法检测过程中未使用后轮档;
(6)检测过程中未按照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7)检验记录签字不规范,设备维修记录台帐不完善。
11.常德市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设备三色标识过期,未及时更换;
(2)录像机存储未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3)缺少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4)引车员在检测过程中下车,兼任操作员;
(5)尾气分析仪温湿度传感器故障,需更换;
(6)柴油检测线缺少温湿度传感器;
(7)检验记录字迹潦草,签字不规范,没写全名。
12.常德市政通汽车检验有限公司
(1)不透光烟度计未粘贴三色标志;
(2)录像机存储未能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3)稳态工况法检测过程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使用后轮档;
(4)双排气管车辆,检测过程中只插入一根取样管;
(5)无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仅3人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回来也没有对其他检验人员培训;
(6)设备无台帐、修理检定记录也无台帐。
13.常德市林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1)柴油检测线检测区与待检区无明显区分;
(2)尾气分析仪未达到恒温工作环境;
(3)无大、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4)稳态工况法检测中,未使用后轮档;
(5)检测过程中未按照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6)录像机存储未能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7)部分检验记录填写不严谨,日期填错。
14.常德宜桦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1)现场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无明显区分;
(2)录像存储未能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3)尾气分析仪未达到恒温环境要求;
(4)没有大、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5)2018年培训计划不完善。
15.常德德山八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尾气分析仪未粘贴三色标志;
(2)没有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3)检测过程中未按照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4)稳态工况法检测中未使用后轮档。
(5)人员培训存在问题;
(6)岗位职责不明确。
16.桃源县世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录像机存储未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2)冒蓝烟车辆上线检测;
(3)柴油线缺少温湿度传感器。
17.常德快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无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警告标示;
(2)录像机存储未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3)部分检验记录、签字等字迹潦草。
18.常德市锦泰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1)尾气过滤器安装位置不正确;
(2)无大、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3)尾气分析仪轻微漏气;
(4)录像存储未达到保存12个月要求;
(5)检测报告欠规范。(认证标志未标示,检测依据的标准未标示,检测员签字太潦草)
(6)原始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存放条件欠规范;
(7)柴油车环检线温度设备未配备。
19.澧县科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湘J8W820检测过程中未按检测软件提示操作,提前插入取样管;
(2)安全防护不规范,未使用前轮挡;
(3)柴油检测线温湿度传感器摆放位置不正确;
(4)比对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未签字;
(5)检测报告未规范使用认证标志;
(6)原始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存档环境条件不达标。
20.常德市政德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检测设备三色标志粘贴位置不符合规范;
(2)录像机存储未达到12个月储存要求;
(3)无大、小型车辆尾气加长管;
(4)稳态工况法检测过程中,未使用后轮档;
(5)跨站不合格车辆维修记录未分类保存;
(6)人工检验记录字迹欠工整,个别需辨认。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检测人员业务素质。机动车排放污染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环,各环检机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部署及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认真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机动车环保检测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机动车环保检测操作技能,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检测站正规化建设。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机动车检测站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整改,特别是常见问题,不要认为普遍存在而放任自流;各相关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缺少的设备,该买的买、该装的装、该换的换。
3.严格规章,进一步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肃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初检不合格车辆不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上线检测的违规行为。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和老旧车,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大日常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坚决严肃查处。
4.突出管控,进一步提高安全防事故能力。始终把预防安全事故作为车辆检测的重中之重,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单位安全我尽责。凡是哪个检测站年度工作出现安全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检测站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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