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清查审计委托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清查审计委托服务项目拟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二、招标项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清查审计委托服务项目
三、开标时间:2020年1月9日 下午 15:00
四、开标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清查审计委托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万元) | 要求 |
1 | A包(鼎城、桃源、汉寿、安乡) | 10万元 | 分区县出具清查报告(4份) |
2 | B包(津市、澧县、临澧、石门) | 10万元 | 分区县出具清查报告(4份)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本次招标采用竞价方式:以符合参数标准的并满足客户需求的最低报价中标,并当场宣布。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5 :00(北京时间)
地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606)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1月9日10:00(北京时间)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邀请招标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电 话: 0736-7238087
联系人: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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