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19年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11月,常德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良天数2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6.7%,与上月比较下降7.2%,与2018年同期比较下降了13.3%;PM2.5平均浓度为53ug/m3,与2018年同期(44ug/m3)相比上升了20.5%;PM10平均浓度为73ug/m3,与2018年同期(58ug/m3)相比上升了25.9%;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5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11月,11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3%。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51ug/m3,PM10月均浓度为74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桃源县第39名、汉寿县第46名、安乡县第50名、临澧县第53名、石门县第54名、津市市第60名、澧县第69名。全市11个区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汉寿县、柳叶湖、安乡县、临澧县、石门县、津市市、常德经开区、武陵区、鼎城区、澧县。
(二)2019年1~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1~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3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6天,同比2018年(296天)减少了4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6.6%,同比2018年(88.6%)减少了1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ug/m3,同比2018年(39ug/m3)上升了17.9%;PM10平均浓度为59ug/m3,同比2018年(56ug/m3)上升了5.4%;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综合排名第9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1~11月,11个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污染天数比例为16.5%。其中,优良天数比例最低的是鼎城区(75.3%)。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58ug/m3,PM2.5平均浓度为41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排名分别为桃源县第41名、临澧县和汉寿县并列第68名、澧县第71名、津市市第80名、安乡县第82名、石门县85名。全市11个区县市按照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临澧县和汉寿县并列、柳叶湖、澧县、津市市、安乡县、石门县、常德经开区、武陵区、鼎城区。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1月份,全市共监测水质控制断面54个,共统计51个(3个县控断面未纳入统计)。沅江流域22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断面17个,占77.3%,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13.6%;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4.5%,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4.5%;沅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澧水流域15个断面,Ⅰ~Ⅱ类水质断面13个,占86.7%;Ⅲ类水质断面2个,占13.3%;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为优。环洞庭湖流域6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Ⅲ类水质5个,本月总体水质为优,上月水质状况为优。本月湖库共监测8个断面,Ⅲ类水质湖库4个,占50%;Ⅳ类水质湖库3个,占37.5%;Ⅴ类水质湖库1个,占12.5%。
(一)11月江河及湖库水质状况
11月份,我市共监测江河及湖库断面(点)51个。Ⅰ~Ⅲ类水质断面45个,Ⅳ类水质断面4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
其中Ⅳ类水质断面是: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汉寿蒋家嘴、汉寿太白湖、鼎城冲天湖。
Ⅴ类水质断面是:安乡珊珀湖。
劣Ⅴ类水质断面是:马家吉武陵入沅江。
与上月相比,14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11个断面水质改善,3个断面水质下降。
水质改善的断面为:桃源凌津滩、马家吉新河闸上游1000米、柳叶湖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新渐河鼎城入武陵区、新渐河武陵入沅江、汉寿向阳河、石门三江口、津市窑坡渡、石门澧水入渫水、津市小渡口镇五公村、安乡珊珀湖。
水质下降的断面为: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津市石龟山水文站、临澧九龙水厂。
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的断面有:马家吉武陵入沅江、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临澧九龙水厂、安乡大鲸港、安乡安德芦林铺、鼎城冲天湖、安乡珊珀湖、滨湖公园。
(二)11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9年11月,全市共监测了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其中市本级饮用水水源地三水厂取水口、四水厂取水口监测指标为61项,各县市7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指标为29项。
常德城区三水厂、常德城区四水厂、桃源黄潭洲、石门樟木滩、澧县滟洲大坝上游、临澧九龙水厂、安乡大鲸港、津市白龙潭、汉寿白鹤洲,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上月和本月达标率均为100%。
(三)“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本月,5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19年考核目标要求。
三、有关要求
1.11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下降,优良天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4天,本月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1~11月排名后10位的有安乡县、石门县。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十分严峻,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杜绝秸秆垃圾焚烧,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
2.11月份,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汉寿蒋家嘴、汉寿太白湖、鼎城冲天湖断面水质为Ⅳ类,请经开区、汉寿县和鼎城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3.11月份,东风河东风闸上游50米、津市石龟山水文站、临澧九龙水厂断面较上月水质有所下降;鼎城冲天湖、安乡大鲸港、安乡安德芦林铺、安乡珊珀湖、滨湖公园较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请经开区、津市市、临澧县、鼎城区、安乡县政府和市城管局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马骁骋(7220296,137******1123)
水生态环境科:郑青玲(7223092,138******0706)
附件: 1.2019年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2019年1~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19年11月常德市地表水水质变化和重点监控断面水质状况
4.2019年11月常德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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