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通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评审企业的公示
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等配套文件,我局对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报工作程序》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评审,现对2005年5月通过评审企业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地方环保局和相关企业在公示期间及时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另请有关单位注意,我局运营审批工作属行政审批,与任何宣传媒体无关。
公示时间: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8日 联系人:刘海波 王开宇 联系电话:010—66556222 66556221 电子信箱:liu.haibo@zhb.gov.cn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五年六月二日 2005年5月通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评审企业名单及资质类别、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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