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组织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两高”司法解释学习培训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近日,临澧县环境保护局举办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两高”司法解释学习、培训、讨论活动。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所属监察大队、监测站的全体人员共50人。
培训活动由副局长周秋明同志主持,邀请远大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授课,采取视频教学的形式,对“两高”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和过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环保执法人员应对司法解释的建议等方面作详细解读,并介绍和剖析几起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下午进行了集中自由式讨论,律师现场解答。通过讨论,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如何在办理环保案件中调查取证和在执法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
最后,刘艳菊局长在学习培训活动上,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掌握“两高”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做一个清醒的明白人;二是不辱使命,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把“尚方宝剑”,正确行使赋予我们的权利,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的环境权益;三是牢记职责,大力宣传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严格执行司法解释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所作为。
此次培训,既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又进一步警醒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法律意识、牢记职责使命,为稳步推进环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临澧县环保局刘汉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