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工作组参加首部农村环保法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
1月6日下午,桃花源工作组参加了市环保局组织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分总则、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44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农业、畜牧业、农村环保的国家级法规。在视频会议上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分别就《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结合实际作了重要讲话。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又一最新成果,是推动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法制保障。桃花源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深入基层畜禽养殖场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养殖企业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摸清畜禽养殖场的家底,努力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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