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环保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再夺“红旗”窗口
2013年石门县环保局将县本级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的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服务审批事项全部划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和送达以来,窗口工作人员严格对照《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和审批规程》办事,自觉地遵守《石门县改进干部作风“六个严禁”规定》。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05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件、环境影响报告表18 件、环境影响登记表86 件。),认真兑现了年初承诺的对有权审批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在3天内审批送达,对有权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在7天内审批送达,对有权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10天内审批送达,受到了企业业主及中心领导的一致好评,同时,该局窗口也受到了县政府嘉奖,再次被评为 “红旗窗口”称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