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启动“五大工程”治理大气污染
近日,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澧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澧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了“五大工程”治理大气污染。
一是整治燃煤锅炉,推动社会用能结构调整。以县城中心城区为突破口,从城区向周边推进,通过实施“煤改气”,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有重点、有次序地推动整个社会用能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县城区燃气管道铺设,实现县城区燃气管线全面覆盖,城区大多数居民使用天然气。二是控制扬尘,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关闭县城区周边、旅游景区(点)的石煤矿、粉煤厂、非煤矿山、石灰窑,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生产线,取缔粘土砖瓦厂。三是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和机动车环保管理、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防治机动车污染。四是整治火电、水泥行业污染,继续控制工业污染。五是强化基础能力,健全天气监测预警及应急体系建设。
《澧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将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企业,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治理雾霾取得成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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